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Legal Aid Foundation
發佈日期:2025.12.24
更新日期:2025.12.24
一、
感謝全國陪偵律師熱心參與本會「檢警第一次偵訊律師陪同到場」服務,近年因應法規修正,檢警陪偵案件量大幅提升,亟需扶助律師加入排班行列。為提升扶助律師參與陪偵意願,本會自115年1月1日起調升「檢警第一次偵訊律師陪同到場」服務酬金,修正後酬金費率為平常日日間時段每小時700元、平常日小夜時段及例假日日間時段每小時1,100元、平常日及例假日大夜時段每小時1,400元,另增訂陪偵案件未達2,500元,以2,500元計給之最低酬金計付標準。
二、
承前,為因應陪偵案件大幅成長,本會自115年1月2日起更換客服廠商,委由采江互動科技提供24小時電話、傳真及Line@文字互動服務(法扶檢警專用Line官方帳號為「@180iango」,歡迎陪偵律師加入;客服中心來電顯示為「02-2278-6661~3」,請多加留意來電通知。),期透過多元化訊息溝通渠道之建立,有效提升派案效率。
三、
另為落實憲法法庭 113 年憲判字第 8 號判決對主文第 1 項所列案件之刑事程序必須符合憲法所要求之「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如當事人涉犯113憲判8案由但於陪偵結束後無意向本會申請偵查中辯護扶助,請陪偵律師協助進行權益告知,並將權益告知書連同陪偵紀錄表回報分會。
四、
隨信檢附修正後「陪偵律師應有之表單(案件記錄表、委任狀、法扶申請書、權益告知書)」(亦可於本會官網/下載專區/律師專用/檢警律師相關表單下載)供各大律師使用。如檢警陪偵後當事人填寫「檢警陪偵/少年事件陪同後-法律扶助申請書」,請於陪訊完畢後一週內回報予分會;惟若陪偵案件屬快速終結案件(即速偵案件)、或已知本案將獲緩起訴處分者,請於「陪訊紀錄表」之「回報事項」載明,並向陪偵當事人確認其是否有申請後續偵查中辯護扶助之意願;若當事人仍欲申請扶助,則請於「檢警陪偵/少年事件陪同後-法律扶助申請書」第2頁填寫法律意見。
五、
如有任何檢警陪偵服務相關問題,請洽總會法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