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Legal Aid Foundation
發佈日期:2016.04.26
更新日期:2024.06.04
主旨:
佈達檢警偵訊律師陪同到場專案暨提審案件律師陪同專案上班時段受理及派遣律師服務全面委由客服中心辦理事,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
本會將於民國(下同)105年5月1日凌晨0時0分起,將「受理、派遣律師」業務全面委由客服中心辦理,但「律師排班、律師酬金、交通費審核」業務仍由各分會辦理。請各位律師留意下列事項:
(一)
接受派案後至陪訊結束,如「回報到達陪訊地點」、「請求更換律師」、「回報陪訊結束」等,請致電客服中心(客服中心電話:(02)2559-2119)。
(二)
陪訊結束後,請將陪訊案件記錄表、委任狀、解除委任狀等資料回傳至陪訊地點所在分會。
二、
本會已更新檢警陪偵律師應有之表單,請上官網下載。
三、
如有任何問題,請與本會法務處檢警專案承辦人聯絡,謝謝。
法扶總會法務處 藍婉今 專員
電話:(02)2322-5255分機110
E-mail:phoebelan@laf.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