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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與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下稱犯保協會)開辦單一窗口作業模式,就被害「死亡」或「重傷」案件之受扶助人有急難救助、諮商輔導等需求時,請律師協助通報,詳如說明,請查照。

發佈日期:2021.01.29

更新日期:2024.06.04

  • 一、

    • 本會與犯保協會自110年1月1日起開辦單一窗口作業模式,建立雙向轉介通報機制,就需要犯保協會服務或法律扶助案件,可以即時互為轉介通報,犯保協會並制定有「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與法律扶助基金會單一窗口服務作業規定」(附件1)。

  • 二、

    • 本會受扶助人若屬被害死亡或重傷之案件,且有申請補償、急難救助、人身保護、關懷服務、家庭支持、勞動促進、助學服務、醫療服務或諮商輔導等需求(犯保協會服務內容詳參犯保協會官網,扶助律師經當事人同意轉介後,得以「被害人服務需求通報單」(附件2)通報犯保協會。若當事人亦同意提供案情相關資料及審查決定者,得一併提供予犯保協會。

  • 三、

    •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總會法務處承辦人莊華隆(02-23225255分機163)、朱芳君主任(02-23225255分機149)。

附件下載:

附件1-與法律扶助金會單一窗口服務作業規定_1100112同意備查_591.pdf

附件2-被害人服務需求通報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