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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司法院函文,即法院電子集中報到新制之「律師數位QRCode」報到功能已建置完成,請扶助律師多加利用。

發佈日期:2022.03.29

更新日期:2024.05.15

一、司法院於民國111年3月7日秘台廳司四字第1110007100號函(參如附件)通知本會,並請本會協助向扶助律師說明以下事項,即:

  1. 為提高律師使用法院電子報到之便利性,法院電子集中報到新制已新增「律師數位QRCode」報到之功能,供律師以律師證號產生數位QRCode進行自動報到。

  2. 司法院律師單一登入系統首頁已新增「數位QRCode」選單(請點選連結)。即日起,律師於首次使用數位QRCode時,請先至該系統個人資料維護頁面,並於填入並儲存律師證號後,即可產出數位QRCode;律師可直接以手機顯示或列印出紙本,用以完成自動報到,相關操作流程圖請參照如后附件之公文。

二、隨文檢附司法院函文及附件供參。

附件下載:

公文-秘台廳司四字第1110007100號函

附件-秘台廳司四字第111000710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