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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續補充民國105年8月9日公告「本會業務管理系統逾期未回報開辦、逾期未回報結案自動清查、停派案功能」事,詳如說明,敬請查照。

發佈日期:2016.08.31

更新日期:2024.05.15

主旨:為續補充民國105年8月9日公告「本會業務管理系統逾期未回報開辦、逾期未回報結案自動清查、停派案功能」事,詳如說明,敬請查照。
 
說明:

一、旨述功能已於民國105年8月19日(五)晚間18:30上線,本會系統已陸續發送通知信件給扶助律師,感謝律師們陸續聯絡分會確認回報狀況,謹此致謝。

二、關於上線後律師反應之問題,本會說明如下:

(一)夜間時段寄信:此係為避開上班時段,以免大量寄信而影響系統效能及分會作業,請您於分會上班時段再與分會聯繫即可。

(二)已回報後又收到信:總會已進行宣導,請分會於您回報各類事項時,儘早點選系統,以降低您重複收到信件之情形。惟因法律扶助法修正後,各分會案件量均暴增,人力尚未補足,故如您回報後仍有收到通知,請略過即可,造成不便,敬請海涵。

(三)信件內文僵硬:本次上線首波發信對象為上線前「派案後逾60日未回報開辦」之案件承辦律師,故均為依法規為暫停派案之通知。未來,系統將從第51、59天逐次發信提醒您回報,至第61天才會通知暫時停止派案。如您收到暫時停止派案之通知,只要向分會回報「已開辦」或「有受扶助人要求或法院程序較慢等特殊原因而暫緩開辦」,分會即可繼續派案給您。

三、另外,如您接辦多人併案之案件群組時,系統會逐案寄信給您,請您逐案向分會回報開辦狀況,併此說明。

四、最後,感謝有您持續襄助法律扶助工作。本會建置自動發信系統,實係考量業務量日益龐雜,本會人力嚴重不足而建置之功能,目的也係希望透過系統自動提醒您回報,以避免您受各種派案管制。如新制度上路之過度時期,造成您的不習慣或不舒服,本會敬表歉意。

如有任何問題或建議,歡迎向總會法務處周德彥副主任(02-2322-5255分機175,Email:chris@laf.org.tw)反應,感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