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Legal Aid Foundation
發佈日期:2021.01.29
更新日期:2024.06.04
一、
旨揭法規修正重點如下:
(一)
附表一:修正法律諮詢之酬金計付標準為一小時0.6個基數。另增訂「大法庭程序」之扶助項目、酬金標準(20至30個基數),及應以選派具有相當執業年資及經驗之扶助律師為原則。
(二)
附表二:增訂「大法庭程序」之合理工時為45小時。
二、
本次修正法規全條文,請參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網站法規資訊:法律扶助酬金計付辦法
三、
如有任何疑義,可洽法務處承辦人周世政專員(02)23225255分機120、法務處朱芳君主任(02)23225255分機149